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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7-05-23 10:44:58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会各二级分会:

经校党委批准,陕西中医药大学四届一次“双代会”定于2017年6月上旬召开。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表决产生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新产生的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表决产生福利工作委员会。为做好以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委员会组成原则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我校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28名,由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10%;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3名,由本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等分别由5人组成。

二、候选人推荐要求

根据各委员会工作特点,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建议各基层单位按下列要求民主推荐候选人:

(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工会委员会:一般从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各基层分会主席或其他教职工中推荐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基层分工会可从本单位推荐1名人选。

2.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从具有审计、会计知识的部门负责人及懂专业知识的教职工中推荐;校工会、计划财务处、国资处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3.女工工作委员会:一般从校工会、各部门熟悉和热爱女工工作、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管理经验的女干部、基层工会女委员或其她女职工中推荐。

4.福利工作委员会:一般推荐校工会干部、基层工会主席或其他教职工作为候选人。

(二)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提案工作委员会:一般从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教职工代表中推荐。

三、候选人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艰苦创业,踏实工作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候选人酝酿产生办法

各单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经四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初审后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再次征求意见,筹备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请校党委和陕西省教育工会审查,审批结果即为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填写《第四届“双代会”及工会各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并于2017年5月27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报四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电子版发工会信箱10287717@qq.com。

附件第四届“双代会”工会各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陕西中医药大学四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代章)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