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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二级分会委员、分工会主席替补(增补)程序

作者:工会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9-10-18 16:46:35 点击数:

 

一、二级分工会需替补(增补)分会委员(分会主席)时,应首先向校工会提出,经基层单位上下充分酝酿,经基层党组织研究,在基层全体会员大会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校工会批准。

分工会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二、担任分工会主席的校工会委员需要替补时,由所在二级分工会提出书面报告。新任分工会主席和校工会委员替补,可合并一份报告提出。

三、二级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应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中产生。

分工会主席人选一般在基层党组织中担任党总支书记的干部中产生。

四、选举实施

1.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二级分工会的选举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进行。

3.选举前,应将候选人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4.选举采用选票方式进行。

 5.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6.选出的分工会委员、主席,由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报校工会。

附件:

×××学院关于替补(增补)工会委员(分会主席)的报告

(模板)

校工会:

因……..原因,×××同志不再担任我院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为保证基层工会工作顺利开展,经院工会小组提名,充分酝酿,报院分党委研究后,提名×××同志为学院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学院      日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经选举,×××同志当选为学院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

按照相关规定,同时提名分工会主席×××同志替补为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

特此报告,请审批。

                                      

盖章

                                          

 

工会基层分会委员替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