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工作职责
作者:sxzyxy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2-03-31 08:54:02 点击数:
一、筹备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工作,执行“两代会”决议,处理校工会日常工作和教代会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和工代会及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和督促“两代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建立和完善与学校党政的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帮助、指导或代表教职工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结合学校和教师的工作特点,作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深入进行教师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围绕学校的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师社会实践、教师服务社会等活动,支持和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进取,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六、协助和督促学校办好教工集体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开展教职工的互帮互助活动,积极开展教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做好特困、患病教职工的送温暖工作和意外伤亡教职工的优抚工作。
七、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增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八、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建会和吸收新会员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